12.5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
12.5.1 为确保工程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的电子归档及管理,故作此规定。
12.5.2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图纸文件的应用,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实现,由于计算机性能的提升以及UNICODE在软件中的普及,本次修编新增了汉字命名组合,规定:应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连字符“-”的组合。但用于外部参考和引用的工程图纸文件名称,以及被参考或引用工程图纸文件对应的各级文件夹名称,不宜使用汉字。原井字符“#”由于与计算机系统语言冲突,本次修订取消了井字符“#”。
本条是在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原则下,对有关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的具体规定,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保持一致。
为了便于应用,常用类型代码以及常用专业代码(见附录A之表A.0.4及表A.0.1)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保持一致。
对工程图纸进行小的修改通常使用变更云线,并在图纸标题栏的修改记录中进行简短说明。有时候,整张工程图纸或者整版图纸,因为不同程度的修改,需要按照修改的不同版次进行重新发布;或者为分期实施的图纸进行不同分期版次的发布。当这种情况出现,可使用版本代码及版本序列号对图纸进行版本定义并重新发布。每次提交不同版本图纸时,应同时提交本次修改的图纸目录,表1就是一个图纸目录参考范例。
表1 图纸目录
根据实际需要,允许自行定义工程图纸文件名称,但必须遵循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如果采用本标准图12.5.3的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则代码数量、顺序、每项代码的含义、字数限制都应符合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