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荷载标准值
4.2.1 双排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架体结构自重标准值,宜根据架体方案设计和工程实际使用的架体构配件自重,取样称重取值确定。构配件自重也可按本规范附录A取用。
4.2.2 双排脚手架附件自重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可按表4.2.2-1的规定采用。
表4.2.2-1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
类别 | 标准值(kN/m2) |
冲压钢脚手板 | 0.30 |
竹串片脚手板 | 0.35 |
木脚手板 | 0.35 |
竹笆脚手板 | 0.10 |
2 栏杆与挡脚板自重标准值可按表4.2.2-2的规定采用。
表4.2.2-2 栏杆与挡脚板自重标准值
类别 | 标准值(kN/m) |
栏杆、冲压钢脚手板挡板 | 0.16 |
栏杆、竹串片脚手板挡板 | 0.16 |
栏杆、木脚手板挡板 | 0.17 |
3 外侧安全网自重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不应低于0.01kN/m2。
4.2.3 双排脚手架的施工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不应低于表4.2.3的规定。
表4.2.3 双排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
双排脚手架用途 | 荷载标准值(kN/m2) |
混凝土、砌筑工程作业 | 3.0 |
装饰装修工程作业 | 2.0 |
防护 | 1.0 |
注:斜梯施工荷载标准值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取值不应低于2.0kN/m2。
2 当同时存在2个及以上作业层作业时,在同一跨距内各作业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取值不应低于4.0kN/m2。
4.2.4 模板支撑架永久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自重标准值应根据模板方案设计确定,对一般梁板结构和无梁楼板结构模板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4.2.4采用。
表4.2.4 楼板模板自重标准值(kN/m2)
模板类别 | 木模板 | 定型钢模板 |
梁板模板(其中包括梁模板) | 0.50 | 0.75 |
无梁楼板模板(其中包括刺楞) | 0.30 | 0.50 |
楼板模板及支架(楼层高度为4m以下) | 0.75 | 1.10 |
2 混凝土和钢筋的自重标准值应根据混凝土和钢筋实际重力密度确定,对普通梁的钢筋混凝土自重标准值可采用25.5kN/m3,对普通板的钢筋混凝土自重标准值可采用25.1kN/m3。
4.2.5 模板支撑架的施工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不应低于表4.2.5的规定。
表4.2.5 模板支撑架施工荷载标准值
类别 | 荷载标准值(kN/m2) |
一般浇筑工艺 | 2.5 |
有水平泵管或布料机 | 4.0 |
桥梁结构 | 4.0 |
4.2.6 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w0——基本风压值(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取重现期n=10对应的风荷载;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采用;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4.2.6的规定采用。
表4.2.6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背靠建筑物的状况 | 全封闭墙 | 敞开、框架和开洞墙 |
全封闭双排脚手架 | 1.0Φ | 1.3Φ |
敞开式模板支撑架 | μstw或μst |
注:1 Φ为脚手架挡风系数,Φ=1.2An/Aw,其中:An为脚手架迎风面挡风面积(m2),Aw为脚手架迎风面轮廓面积(m2);
2 当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时,取Φ=0.8,μs最大值取1.0;
3 μst为单榀桁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tw为多榀平行桁架整体风荷载体型系数,μst和μstw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相关规定计算,当单榀桁架挡风系数小于或等于0.1时,应取系数η=0.97;
4 模板支撑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根据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用单榀桁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t或多榀平行桁架整体风荷载体型系数μstw。